中华文化数据库来了,在“数据超市”里如何消费?|九派时评
文/九派新闻特约评论员 王石川
“联系到知网事件余波未平,大众痛感未消,更能达成共识,公共文化资源数据必须姓公,不能私有化,也不能沦为少数人、机构的牟利工具。事实上,《意见》也明确了,公共文化资源数据要依法向公众开放,公共文化资源数据开发后的交易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。说一千道一万,在推动过程中,应不断扩大服务覆盖面,推动服务普惠应用,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到达率、及时性,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。”
这是不折不扣的国字号工程,也是跟我们每个人都有关的国家战略。“万物皆可数”,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就“加快数字化发展 建设数字中国”作出明确部署,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是建设数字中国的必由之路,也是建设文化强国的应有之义。
简单梳理《意见》,便可发现很多令人眼前一亮的制度设计,比如中央文件首次提出国家文化专网概念,建成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,全景呈现中华文化,以及开设“数据超市”等。显然,与这些表述相衔接的,是一系列制度安排,是丝丝入扣的具体推进。这是一个庞大而具体的世纪工程,这个工程有四梁八柱,也有脉络纹理,每个环节都不容有失,每个细节都力求无懈可击,才能更好地呈现中华文化,展现中华文化的魅力,更有效地滋养人心。
对于受众来说,关心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谁来建、怎么建、建成什么样,也关心建成之后如何为我所用。《意见》提出了8项重点任务,其中包括关联形成中华文化数据库、夯实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、搭建文化数据服务平台等。一看到数据库、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,便知这些浩大工程建成之后,势必凸显公共性乃至公益性,这对受众来说是好事。但是,如何让数据库走向大众,如何让基础设施发挥基础性作用,如何让服务平台更开放,则考验相关部门的使命和责任。
联系到知网事件余波未平,大众痛感未消,更能达成共识,公共文化资源数据必须姓公,不能私有化,也不能沦为少数人、机构的牟利工具。事实上,《意见》也明确了,公共文化资源数据要依法向公众开放,公共文化资源数据开发后的交易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。说一千道一万,在推动过程中,应不断扩大服务覆盖面,推动服务普惠应用,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到达率、及时性,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。
同时,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不只是文化部门的事,各地各部门都要参与;也不只是党政部门层面的事,社会力量也要参与。一个细节是,《意见》明确指出,鼓励多元主体依托国家文化专网,共同搭建文化数据服务平台。如何调动市场力量的积极性,又要激发市场力量的社会责任,同样需要踩准节奏、把握平衡,出台激励措施。
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,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、文化业态、文化消费模式。如今,《意见》提出了“支持符合科创属性的数字化文化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融资”,因应时势,值得点赞。
可以确信,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深入推进,不仅可促进文化机构数字化转型升级,还能形成丰富的数字化文化消费新场景。对于受众来说,无论线上线下,还是大屏小屏,乃至在线在场,融入的技术含量越高,带来的体验感越好,特别是“投喂”越精准,就越能发挥实效。诸如“客厅消费”“数据超市”等提法,中看更要中用,落到实处是关键。
“没有文明的继承和发展,没有文化的弘扬和繁荣,就没有中国梦的实现”。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推进实施,将为中华文明生动起来、优秀传统文化活跃起来持续注入动力。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使命担当,瞄准亿万国人精神需要、文化消费这一大事,全力呈现中华文明、文化的感召力,当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越丰富,文化自信感就越强,为民族复兴贡献聪明才智也就更有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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